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目前主要问题有:分类体系不够细化,配套系统不完善、法律制度不完善,宣传力度不够;垃圾处理、循环利用效率低;现行制度无法与市场经济接轨,企业不能产生经济效益。我国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,可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:
一、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;各国都把垃圾分类收集作为垃圾处理的前提和基础。我国应尽快根据国情加强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力度。加强对公众的环境意识教育,政府应先完善分类处理设施,像丹麦和芬兰那样建设方便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装置,如垃圾分选中心,大件垃圾处理设施,绿化垃圾堆肥设施等,这样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分类处理。
二、建立和推行合理的垃圾收费管理制度;各国都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,这能大大调动居民垃圾减量、分类收集的积极性。我国在制定垃圾收费制度时,首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垃圾收费标准,既能够补偿垃圾收集、运输和处理成本,也能合理盈利。其次,加大对垃圾收费的宣传力度,像丹麦和芬兰那样动员居民积极参与。第三,制定和细化收费制度的配套政策措施,对于收费体系、费率结构、低收入户的费用减免、单位垃圾容器体积以及费率等方面都应周密规划,还要对非法垃圾处置及其他违规行为制定有效的惩罚制度。
三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,培育贯穿垃圾收集、分类、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产业链;瑞士和德国建立了分工明确、职能清晰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垃圾管理体系,在国家政策的监督和指导下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。美国垃圾处理的商业化模式的市场化程度更高。我国法规建设尚不完善,垃圾处理大部分属于公用事业,由政府财政支付其运行费用。由于不产生经济效益,无法调动垃圾处理行业的积极性,使得垃圾处理行业技术含量普遍偏低。
四、逐步建立健全垃圾管理的法规政策;日本和德国的垃圾处理法规政策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发生变化。我国首先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垃圾的产生,尽可能回收和再利用,并随着经济发展而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,使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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